序號 | 考核指標 | 考核辦法 | 得分 | 扣分 | 得分(扣分)說明 |
事故死亡控制指標 | 水利工程事故死亡人數(shù)為0人(100分) | 完成控制指標得標準分值,發(fā)生1人及以上死亡事故該項不得分。 | ? | ? | ? |
安全生產管理指標 (100分) | 1、樹立以人為本的科學發(fā)展觀,認真貫徹執(zhí)行國家和省、市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政策,履行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職責;安全生產目標明確,措施有力;安全生產工作有部署,有落實,及時完成上級部署的各項工作。(15分) | 查閱相關資料和文件。未按上級要求貫徹執(zhí)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政策和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職責扣5-7分;安全生產工作目標不明確,措施不力扣6-8分。 | ? | ? | ? |
2、定期召開安全生產會議,研究和解決安全生產中的重大問題;主要領導和分管領導要經常深入基層進行安全生產監(jiān)督檢查。(10分) | 查閱工作計劃部署、落實、檢查和總結等有關記錄和資料。每一項工作存在不落實的扣3-4分。 | ? | ? | ? | |
3、建立和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與各級水行政主管部門及直屬單位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并督促逐級簽訂至各基層單位。對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情況有檢查,有考核,有獎懲。(10分) | 查閱責任書簽訂檔案。安全生產責任制簽訂不到位扣3-5分;檢查、考核不落實的扣3-5分;沒有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本項不得分。 | ? | ? | ? | |
4、加強安全生產工作機構和隊伍建設,本部門及所屬單位的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機構、人員及經費落實,能開展行之有效的日常監(jiān)督管理工作。(5分) | 查閱相關資料和文件。安全生產機構、人員不健全扣2-3分;安全管理經費不足扣2分 | ? | ? | ? | |
5、承建水利建設工程的施工企業(yè)應當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擔任施工管理職務的施工企業(yè)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取得相應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15分) | 查閱相關證書和資料。每發(fā)現(xiàn)1家施工企業(yè)未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承建水利工程扣5分;每發(fā)現(xiàn)1名施工企業(yè)負責人、項目負責人或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未取得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上崗的扣3分。 | ? | ? | ? | |
6、根據(jù)上級部署,定期或不定期組織安全生產大檢查和專項整治,落實各項安全防范措施,督促本部門所屬行業(yè)及單位及時整改事故隱患。(10分) | 查閱臺帳與現(xiàn)場檢查記錄。未按要求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及專項整治活動,每少一次扣3分;防范措施及安全隱患整改不力扣3-4分。 | ? | ? | ? | |
7、努力提高防御水利工程安全事故的能力,發(fā)生事故后要及時參與組織救援,協(xié)調好善后處理工作。(10分) | 查閱應急預案和預案演練情況記錄。發(fā)生水利工程安全事故后未及時參與或組織救援、事故處理不力,每發(fā)生一次扣5分。 | ? | ? | ? | |
8、按規(guī)定及時、準確上報事故情況及各類報表和總結材料,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嚴肅查處各類事故,處理事故責任人。(10分) | 查閱事故記錄及事故結案資料。上報事故不及時、不準確,每發(fā)生一次扣2分;遲報有關資料每次扣2分;無正當理由拒報材料的,每發(fā)生一次扣5分。 | ? | ? | ? | |
9、積極開展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和培訓活動,認真組織全國“安全生產月”活動。(10分) | 查閱宣傳教育培訓和“安全生產月”活動記錄。宣教和培訓活動不符合有關要求的扣3-5分。 | ? | ? | ? | |
10、建立安全生產聯(lián)絡員制度,經常開展聯(lián)系溝通工作。(5分) | 查閱相關資料和文件。未建立聯(lián)絡員制度的扣2-3分;聯(lián)系溝通工作不夠的扣1-2分。 | ? | ? | ? | |
死亡事故 | 1、?水利工程不發(fā)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重大事故。 2、?水利工程發(fā)生死亡事故,且施工企業(yè)未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的。 | 任何一項,一旦發(fā)生,考核為不合格。 | ? | ? | ? |
合?? 計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