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嚴格辦理安全施工簽證
施工單位在施工檢驗前必須辦理以下簽證。
(1)檢驗任務書
管式加熱爐檢驗要辦理檢驗任務書,明確修理內容和安全措施,記錄修理及檢查驗收的情況。設備解除危險后,經設備交出者在任務書上簽字,落實設備檢驗的安全措施后,施工職員方可進行檢驗施工。
(2)進進設備作業(yè)許可證
如需進進管式加熱爐內部施工,必須辦理《進進設備內部作業(yè)許可證》。設備經安全處理和分析,有害氣體在答應濃度范圍內,經安全治理職員簽字后方可進進設備內施工。
(3)動火許可證
施工時需要動火(如電焊、氣割)、使用強烈照明燈或金屬敲擊,都必須辦理慟火許可證》。經審查批準簽字后,方可在規(guī)定時間內開工動火,并在規(guī)定時間內結束,超過期間必須重新辦理簽證。
2.消除設備的危險因素
運行中的管式加熱爐,必須消除其危險因素,使之處于安全狀態(tài)下方可進行檢驗。檢驗施工前需做好以下工作。
(1)停車 按照檢驗計劃并與上下工序及有關的工段(如鍋爐房、配電間冷凍站、給水站等)取得聯(lián)系,嚴格按照停車方案規(guī)定的程序停止設備的運轉。
(2)卸壓 卸壓操縱應緩慢進行,在壓力未卸盡排空前,不得拆動設備。
(3)排放 向指定的安全地點或儲罐中排盡設備或管道中殘留的物料。
(4)降溫 ?切斷熱源,以不損傷設備的方法或自然降溫的方式使設備降至常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