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生產設備安全衛(wèi)生設計總則》第5.6.3款規(guī)定:
1.對于在調整、檢查、維修時需要查看危險區(qū)域或人體局部(手或臂)需要伸進危險區(qū)域的生產設備,設計上必須采取防治意外啟動措施:
1)在對危險區(qū)域進行防護(例如機械式防護)的同時,還應能強制切斷設備的啟動控制和動力源系統(tǒng)。
2)在總開關柜上設有多把鎖,只有開啟全部鎖時才能合閘。
3)控制或聯(lián)鎖元件應直接位于危險區(qū)域,并只能由此處啟動或停車。
4)用可拔出的開關鑰匙。
5)設備上具有多種操縱和運轉方式的選擇器,應可鎖閉在按預定的操作方式所選擇的位置上。選擇器的每一位置,僅能與一個操縱方式或運轉方式向對應。
6)使設備的勢能處于最小值。
2.生產設備因意外啟動可能危及人身安全時,必須配置起強制作用的安全防護裝置,必要時,應配置兩種以上互為聯(lián)鎖的安全裝置,以防止意外啟動。
3.當動力源因故障偶然切斷后又重新自動接通時,控制裝置應能避免生產設備發(fā)生危險運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