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緊急開關,亦稱緊急事故開關,是供緊急狀態(tài)下終止設備危險運行以保障人員和設備安全的一種操縱器。
《生產設備安全衛(wèi)生設計總則》第5.6.2.1款規(guī)定:若存在下列情況之一時,生產設備必須配置緊急開關:
1.發(fā)生事故或出現(xiàn)設備功能紊亂時,不能迅速通過停車開關來終止危險的運行。
2.不能通過一個開關迅速中斷若干個能造成危險的運動單元。
3.由于切斷某個單元會導致其他危險。
4.在操縱臺處不能看到所控制的全貌。
第5.6.2.2和5.6.2.3款對緊急開關設置的要求作了規(guī)定:
1.緊急開關必須有足夠的數(shù)量,應在所有的控制點和給料墊都能迅速而無危險地觸及到。緊急開關的形狀應有別于一般開關,其顏色應為紅色或有鮮明的紅色標記。
2.生產設備由緊急開關停車后,其殘余能量可能引起危險時,必須設有與之聯(lián)動的減緩運行和防逆轉裝置。必要時,應設有能迅速制動的安全裝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