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2灌框架、梁、柱混凝土,應設操作臺,不得站在模板或支撐上操作。
5.13半成品等應按規(guī)格、品種分別堆放整齊,制作場地要平整,工作臺要穩(wěn)定。
5.14料具及構件配件應按施工平面圖指定位置,分類碼放整齊,預制圓也板、樓板等大型構件,存放地點要夯實,碼放符合規(guī)定。
5.15施工現(xiàn)場的各類料具應根據(jù)材料的性能采取必要的防坍塌措施,磚成丁、成行高不能超1.5米,砌塊碼放高不得超1.8米高。
5.16 卷揚機操作人員要熟悉自己業(yè)務,對卷揚機、鋼絲繩隨時進行檢查。有故障及時處理,機身固定應設鋼絲地錨,嚴禁用木、鋼筋代替。工人往溝槽內(nèi)下管,所用索具,地錨必須牢固,溝內(nèi)不得有人。
5.17卷揚機應安裝在平整堅實視野良好地點,機身和地錨必須牢固,卷揚筒與導向滑輪中心線應垂直對正,卷揚機距離滑輪應不小于15米。
5.18攪拌機必須安置在堅實的地方,用支架或支腳筒架施,不準以輪胎代替支撐。
5.19架子工施工前對所使用的各種工具、用具和材料進行全面檢查,鋼管腳手有嚴重銹蝕、彎曲、壓扁或裂紋的不得使用??奂谐鰪S合格證明,發(fā)現(xiàn)有裂紋、變形、滑絲的禁止使用,符合安全條件才能操作。
5.20外掛架必須具有較好的整體剛度。
5.21架子的基礎必須進行平整、夯實,并有排水措施。遇有不能填夯的部位必須采取技術措施保證架子基礎堅實可靠。架子底部必須使用鋼管架專用鐵墩,并加通長墊木。
5.22立桿水平間距不大于150cm,相鄰桿的接頭不得在同一步內(nèi),垂直偏差不得大于架高的1/200。大橫桿間距:結構不大于120cm,裝修不大于180cm。相鄰桿、內(nèi)外皮桿不得在同一跨內(nèi)接頭。架子每面縱向水平偏差不大于10cm。小橫桿水平間距:結構不大于100cm,裝修不大于150cm。不鋪板時,小橫桿不得全部拆除,必須每步保留,結構、裝修架子水平間距分別不大于150cm、300cm,需拆除的小橫桿應上下錯開。
5.23交錯連接必須使用專用的直角扣件或旋轉扣件,接頭必須使用對接扣件,不得錯開搭接。各桿件相交處,扣件外伸出的端頭均應大于10cm,以防滑脫。
5.24腳手架使用中應經(jīng)常檢查腳手架設施的工作情況,當發(fā)現(xiàn)異常立即停止使用,進行檢查和處理。
5.25塔吊裝拆必須由專業(yè)技術人員操作,并經(jīng)安全、機械部門驗收合格后,方準使用。
5.26塔吊在六級以上大風、雷雨、大霧天氣時禁止作業(yè)。
5.27在施工生產(chǎn)區(qū)域內(nèi)或與工作有關的傷亡事故,應根據(jù)嚴重程度,立即上報有關部門。
5.28輕傷事故:向相關部門負責人報告
5.29重傷和重大傷亡事故:各相關部門要在事故發(fā)生后立刻將事故概況報告集團生產(chǎn)管理部,同時要立刻報告建委系統(tǒng)、工地所在地的勞動部門、公安、人民檢察院及工會(事故概況包括傷亡人數(shù)、發(fā)生事故的時間、地點、原因、傷害部位和嚴重程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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