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底內容:臨近既有道路施工安全技術交底
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確保施工安全。
一、綜述
開挖分項工程在既有電纜及管線在未改移前,首先對其位置進行標志,標志5m范圍內不開挖。地下發(fā)現不明管路、線路時與有關部門進行聯系,確認并采取防護措施后再繼續(xù)施工。在有地下管、線路、電纜處施工時,在征得有關部門同意、取得配合后,備齊備足必要的搶修材料,制定出應急方案后再行施工。
臨近既有道路施工在施工前,首先應在施工段范圍內設置安全標志牌,并設置專人進行交通控制。其具體操作方案與當地交通管理部門聯系,進行相應培訓,嚴格控制交通。
工地油庫、爆破材料等遠離居民點、工業(yè)及民用建筑,設專人看護監(jiān)管,制定嚴格的保管領用措施和制度,按安全、消防規(guī)定合理規(guī)劃庫房布局。
臨近既有道路施工按技術交底進行,嚴禁控制交通之前準備工作做過頭,慢行期間配備足夠的人員,確保交通行車安全。
所有施工車輛保證始終處于完好狀態(tài),所有機械操作及駕駛人員進行施工程序及操作細則學習,確保車輛駕駛、施工安全。
二、人身安全
1、土方施工應根據天氣及工期合理安排,做好前期準備工作,正確選用施工機械,確定運行路線,制定施工安全方案。
2、施工現場設立安全標志,確定安全保護區(qū),并以安全防護繩隔斷,施工危險區(qū)域必須懸掛“前方施工 注意安全”或者“減速慢行”“減速牌”等標志,夜間設紅燈或安全帶示警。
3、在施工便道與公路的交叉口,需設臨時道口時,報公路局及交通部門批準備案,并與之達成相關安全協議。
4、路塹或基坑開挖時,應經常檢查坡面的穩(wěn)定。每天收工前應對坡面、坡頂附近進行檢查,如發(fā)現有裂縫和坍方的跡象或有危土時,須立即處理,凡不能處理且對施工安全有威脅時應制定隔離帶,并作醒目標示,防止人員及牲畜進入,造成傷害。
5、在高于3m的坡面上作業(yè),必須拴安全繩;嚴禁在同一安全樁上拴幾根安全繩和在一根安全繩上拴幾個人。在路塹或基坑內作業(yè),必須佩戴安全帽。
6、開挖作業(yè)應與裝運作業(yè)相互錯開,嚴禁上下重疊作業(yè)。
7、棄土應保證路塹邊坡和棄土堆的自身穩(wěn)定,其位置與高度,根據地形并考慮對附近建筑物以及農田、水利、河道、交通的安全影響,在采取措施后方開始棄土。
8、嚴禁有間發(fā)性癲癇、高血壓、心臟病和惡性貧血患者在高邊坡作業(yè)。
9、路基自下而上分層填筑,土方運、卸與填筑壓實的工作面錯開進行。
10、機械填筑路基時,為保證機械運行的安全,場地必須平整,并在填土邊緣設置安全標桿。
11、支擋防護工程在施工前必須詳細調查地形地貌,查清裂縫、滑動面、地表及地下水源情況。
12、護坡施工嚴禁上面砌筑下面勾縫。片石改小工作不得在腳手架上進行。護坡砌筑時,坡腳下嚴禁站人。
13、不得在車底下避雨乘涼、從車底下鉆過或遞送料具。
14、車輛機械開動時嚴禁抓車、扒車、跳車。
15、當人員或運土機械橫過線路時,應走指定地點,當防護員發(fā)出車輛通過信號時,應立即停止通過,并將使用的車輛、工具及時搬到線路建筑限界以外。
16、路塹或基坑開挖時,應事先了解附近通信、信號線路位置走向,挖探溝明確其位置,并通知有關單位派員配合處理后,方可施工。
17、因施工造成的既有設備損壞,地下設備外露或損壞時,應及時采取措施,立即聯系有關部門派人修復。
三、施工車輛及機械安全
1、施工車輛和機械應由經過專業(yè)訓練,熟悉車輛和機械化的構造、性能,懂得交通規(guī)則和安全操作規(guī)程,會使用、會檢查、會保養(yǎng)、會排除故障,經過考試合格取得駕駛證和安全操作合格證的人員擔任。在工作中,并遵守下列規(guī)定:
⑴ 嚴禁酒后操作。嚴禁超勞,嚴禁在患病和精神不正常時駕駛車輛和操作機械。
⑵ 持證操作。嚴禁將車輛和機械交給無照人員或不熟悉性能的人員操作。
⑶ 施工作業(yè)前,認真聽取施工技術人員的技術交底和安全注意事項,并嚴格遵守執(zhí)行。
⑷ 在工作時精力集中, 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不得說笑聊天或做與本職工作無關的事情。
⑸ 施工車輛和機械應備有消防滅火設備,司機必須熟悉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⑹ 嚴禁使用帶病的機械設備。施工車輛和機械在作業(yè)前應認真 檢查,確認技術狀態(tài)良好,備品齊全有效,并遵守下列規(guī)定:
⑺ 檢查油箱及油管時不得使用明火,也不得以明火預熱化油器、油管及油箱。
⑻ 向施工車輛和機械添加燃油、潤滑油時,嚴禁煙火。
⑼ 機械停放在機棚內起動時,必須保持通風良好,避免造成人員中毒。手搖起動時,必須五指并攏,以防反擊傷人。用繩拉起動時,不得將繩纏在手上。
⑽ 汽車發(fā)動機起動后,應低速運轉,待水溫上升到50~60℃,剎車氣壓上升到0.45MPa以上時方可起步。
⑾ 剎車轉向指示燈、喇叭、大小燈光、雨刮器和倒車警報器必須作用良好,如在使用中發(fā)生故障,應立即停車修復。
⑿ 在啟動車輛前,要確認周圍和作業(yè)場地沒有閑人和障礙物。
⒀ 施工車輛在停車、倒車、陷車時,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⒁ 停車,應停在指定地點,并拉緊手閘,不應在坡道中停車,如確需在坡道停車時,必須在車輛下加止輪器,防止滑溜。
⒂ 倒車,倒車警報器必須作用良好,倒車時必須確認道路及環(huán)境情況,確定倒車穩(wěn)妥范圍,方可倒車。在場地狹窄、人員眾多或臨近既有道路地段,要有專人指揮,嚴禁長距離倒車。
⒃ 陷車,車輛陷車時,若用本身動力不能駛出時,不宜強行,以免越陷越深,用其他車輛牽引時,應有專人指揮,兩車間嚴禁站人。
2、大型施工機械在公路上行駛時,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① 在通過道路狹窄的集鎮(zhèn)或人員密集的地區(qū)時,應低速行駛,前后車輛間隔不得小于15m,并派人在機械運行道路兩側了望指揮,保證安全通過。
② 通過公路橋梁時必須慢行。履帶式機械通過時應鋪墊防護材料,并不得急轉彎。載重能力不夠的橋梁應先采取加固措施。
③ 在下坡道時,嚴禁空檔滑行。在陡坡上嚴禁換檔調頭。在山丘彎道或斜坡上行駛時,應降低速度,轉彎時不宜過猛。
④ 牽引機械走行時,不得猛拉,牽引速度不得大于8Km/h。用鋼絲繩拖車時,應防備鋼絲繩突然崩斷傷人。
3、履帶式施工機械通過路口時,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① 設置專職防護員。
② 按規(guī)定設好防護,控制交通。
③ 有專人在路面鋪墊木板或廢棄輪胎,保護路面。
④ 通過時嚴禁改變方向和制動。
⑤ 通過后立即撤除木板或廢棄輪胎,恢復通行。
4、施工車輛和機械在行駛或作業(yè)時,應嚴格遵守交通規(guī)則或地面指揮人員的信號,并遵守下列規(guī)定:
① 駕駛室內不準超員。在動車過程中,嚴禁上下駕駛室。施工機械作業(yè)時,駕駛室外嚴禁搭乘人員。
② 施工車輛和機械均不得超載和超負荷作業(yè)。不得隨意擴大機械使用范圍。
③ 施工車輛較多的繁忙路線,通過無人看守道口時,應設專人指揮。
④ 液壓轉向的施工車輛和機械,在發(fā)動機運轉時,嚴禁手抓方向盤上下,以免機身擺動發(fā)生事故。
5、高壓輸電線附近作業(yè)、電桿附近作業(yè)和埋有電纜、管道地點附近作業(yè)時,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① 在電桿附近挖土時,其周圍必須加固。對不能取消的拉線、地壟及桿身,應留出土臺。土臺半徑:電桿為1~1.5m;拉線為1.5~2.5m;并視土質情況決定坡度,土臺周圍應插標警示。
② 在埋有地下電纜、管道的地點作業(yè)時,施工前應在地面埋設安全警示標志,并采取相應的施工安全措施。
6、施工機械在既有道路附近、邊坡和溝邊作業(yè)時,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① 既有道路兩旁作業(yè)時,應在限界以外,并有專人警戒。如發(fā)生意外侵入限界影響行車安全時,應立即派人到線路兩端各200m外進行交通控制防護。在未恢復行車安全時,不得撤除防護信號。
② 在邊坡、溝邊作業(yè)時,應與邊沿保持一定距離,使輪胎(履帶)壓在堅實的地面上。
7、施工機械檢修保養(yǎng)時,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① 停車制動。關閉發(fā)動機,并將主要構件,如刀片、鏟斗、挖土斗等落到地面或墊穩(wěn)。
② 不得在坡道上停放機械或檢修。如確需停放或檢修時,必須放下工作機構,拉好制動,并在輪胎(履帶)的下坡方向墊上三角木。
③ 液壓系統發(fā)生故障,停機檢修時,必須釋放壓力。
④ 發(fā)現內燃機缺水或過熱而打開水箱蓋時,應注意戴手套,面部躲開水箱口,防止蒸汽沖出燙傷。
8、自卸汽車作業(yè)時,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