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條 防火安全
1.為確保生產安全責任制的落實,堅持“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建立施工現(xiàn)場消防安全制度。
2.防火安全一般規(guī)定
儲存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倉庫必須設在相對獨立的安全地帶,并符合防火防爆要求。
禁止在爆炸危險場所使用明火。
從事電氣焊等具有火災危險的作業(yè)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嚴格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規(guī)程。
建立動火審批制度。
3.工區(qū)成立以工區(qū)經(jīng)理為領導的消防工作領導小組,組建15~20人義務消防隊,建立義務消防隊員名冊及個人教育培訓檔案,組織消防隊員要定期進行教育訓練,熟悉掌握防火、滅火知識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做到能防火檢查和撲救火災。負責現(xiàn)場消防安全設施和標志的配置與維護和保養(yǎng)。
4.現(xiàn)場防火一般要求
現(xiàn)場的生產、生活區(qū)均設足夠的消防水源和消防設施網(wǎng)點,
現(xiàn)場設置消防車道,其寬度不得小于3.5m,消防車道不能環(huán)行的應在適當?shù)攸c修建回轉車輛場地。
現(xiàn)場要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并做到布局合理,經(jīng)常維護、保養(yǎng),保證消防器材靈敏有效。
現(xiàn)場進水管直徑不小于100mm,消火栓處要設有明顯標志,配備足夠的水龍帶,周圍3m內,不準存放任何物品。
電工、焊工從事電、氣焊切割作業(yè),要有操作證和動火證。
因施工需要搭設臨時建筑,應符合防火要求,不得使用易燃材料。
施工材料的存放、保管,應符合防火安全要求,庫房應用非燃材料支搭。庫管員要熟悉庫存材料的性質。易燃易爆物品應專庫儲存,分類單獨存放。
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嚴禁吸煙。有條件的,現(xiàn)場應設有防火措施的吸煙室。
氧氣瓶、乙炔瓶工作間距不小于5m,兩瓶同明火作業(yè)距離不小于10m。
5.消防安全專項檢查:每季度由工區(qū)經(jīng)理組織進行消防安全專項檢查,要求見《安全生產檢查制度》內容主要包括:
火災隱患的整改情況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實情況;
滅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況;
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重點工種人員以及其他員工消防知識的掌握情況;
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管理情況;
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實情況以及其他重要物資的防火安全情況;
消防安全標志的設置情況和完好、有效情況;
其他需要檢查的內容。
6.各工區(qū)負責編制火災和爆炸事故應急預案,至少每年進行一次演練,并結合實際,不斷完善預案。預案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組織機構和職責分配;
報警和接警處置程序;
應急疏散的組織程序和措施;
撲救初起火災的程序和措施;
通訊聯(lián)絡、安全防護救護的程序和措施。
后勤保障程序和措施,包括設施、各類物資、炊食的保障。
醫(yī)療救護保障程序和措施。
演練評審程序。定期檢驗人員、設施、措施的實施配合協(xié)調狀況,并作出評審報告。
第二條 防風安全
1.注意天氣變化,觀察風力、風向,提前做好防風、抗風措施的準備。
2.風力六級以上(含六級)強風等惡劣天氣,塔式起重機應停止作業(yè),且將吊臂順風向停機;同時,停止腳手架的搭設、大模板的高空運輸和拆除作業(yè)。
3.高空作業(yè)必須佩帶安全帽、安全帶,進行支架、模板等作業(yè)時必須加設纜風繩,并有穩(wěn)定的錨固。
4.易燃易爆物品不得隨意堆放,不得隨意生火,以防引發(fā)火災。
5.水泥、砂石等原材料必須覆蓋牢靠,防止揚塵。
6.電桿、變壓器、臨時房屋、庫房等必須有穩(wěn)定的抗風設施,防止大風吹倒或掀蓋。
第三條 防凍制度
冬季施工時要制定專項冬季施工方案,冬季施工要采取合理的保溫錯。另行文規(guī)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