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 使用與檢查
4.3.1 模板、鋼筋及其他材料等施工荷載應均勻堆置,放平放穩(wěn)。施工總荷載不得超過模板支撐系統設計荷載要求。
4.3.2 模板支撐系統在使用過程中,立柱底部不得松動懸空,不得任意拆除任何桿件,不得松動扣件,也不得用作纜風繩的拉接。
4.3.3 施工過程中檢查項目應符合下列要求:
?。ㄒ唬┝⒅撞炕A應回填夯實;
?。ǘ|木應滿足設計要求;
?。ㄈ┑鬃恢脩_,頂托螺桿伸出長度應符合規(guī)定;
?。ㄋ模┝⒅囊?guī)格尺寸和垂直度應符合要求,不得出現偏心荷載;
?。ㄎ澹叩貤U、水平拉桿、剪刀撐等設置應符合規(guī)定,固定可靠;
?。┌踩W和各種安全防護設施符合要求。
4.4 混凝土澆筑
4.4.1 混凝土澆筑前,施工單位項目技術負責人、項目總監(jiān)確認具備混凝土澆筑的安全生產條件后,簽署混凝土澆筑令,方可澆筑混凝土。
4.4.2 框架結構中,柱和梁板的混凝土澆筑順序,應按先澆筑柱混凝土,后澆筑梁板混凝土的順序進行。澆筑過程應符合專項施工方案要求,并確保支撐系統受力均勻,避免引起高大模板支撐系統的失穩(wěn)傾斜。
4.4.3 澆筑過程應有專人對高大模板支撐系統進行觀測,發(fā)現有松動、變形等情況,必須立即停止?jié)仓冯x作業(yè)人員,并采取相應的加固措施。
4.5 拆除管理
4.5.1 高大模板支撐系統拆除前,項目技術負責人、項目總監(jiān)應核查混凝土同條件試塊強度報告,澆筑混凝土達到拆模強度后方可拆除,并履行拆模審批簽字手續(xù)。
4.5.2 高大模板支撐系統的拆除作業(yè)必須自上而下逐層進行,嚴禁上下層同時拆除作業(yè),分段拆除的高度不應大于兩層。設有附墻連接的模板支撐系統,附墻連接必須隨支撐架體逐層拆除,嚴禁先將附墻連接全部或數層拆除后再拆支撐架體。
4.5.3 高大模板支撐系統拆除時,嚴禁將拆卸的桿件向地面拋擲,應有專人傳遞至地面,并按規(guī)格分類均勻堆放。
4.5.4 高大模板支撐系統搭設和拆除過程中,地面應設置圍欄和警戒標志,并派專人看守,嚴禁非操作人員進入作業(yè)范圍。
5 監(jiān)督管理
5.1 施工單位應嚴格按照專項施工方案組織施工。高大模板支撐系統搭設、拆除及混凝土澆筑過程中,應有專業(yè)技術人員進行現場指導,設專人負責安全檢查,發(fā)現險情,立即停止施工并采取應急措施,排除險情后,方可繼續(xù)施工。
5.2 監(jiān)理單位對高大模板支撐系統的搭設、拆除及混凝土澆筑實施巡視檢查,發(fā)現安全隱患應責令整改,對施工單位拒不整改或拒不停止施工的,應當及時向建設單位報告。
5.3 建設主管部門及監(jiān)督機構應將高大模板支撐系統作為建設工程安全監(jiān)督重點,加強對方案審核論證、驗收、檢查、監(jiān)控程序的監(jiān)督。
6 附 則
6.1 建設工程高大模板支撐系統施工安全監(jiān)督管理,除執(zhí)行本導則的規(guī)定外,還應符合國家現行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標準規(guī)范的規(guī)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