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建筑工程質量事故是在工程建設過程中,由于責任過失造成工程倒塌或者報廢、機械設備破壞、安全設備失當,造成人身傷亡或者重大經濟損失的事故。對于質量事故的處理,一要現場查看;二要調查事故原因,確定事故性質,制定處理方案;三要進行事故處理。
??????? 關鍵詞:質量事故?? 分析?? 處理
??????? 一、造成質量事故的施工因素
??????? 1、建筑材料及建筑制品質量不良
??????? 承重結構材料質量不合格,會導致結構承載能力下降,造成結構裂縫,甚至倒塌。例如,鋼筋物理力學性能不良使鋼筋混凝土結構產生過大的裂縫或產生脆性斷裂破壞,水泥安定性不合格造成結構混凝土爆裂;水泥受潮、過期、結塊會直接影響混凝土的強度,甚至于出現裂縫導致構件或結構破壞;防水材料的質量不良導致滲漏、耐熱度差、流淌等質量缺陷。保溫、隔熱材料、裝飾材料等等質量問題也都會直接或間接地造成工程質量事故。
??????? 2、人的因素
??????? 操作人員和管理人員缺乏基本的施工理論知識而造成事故的情況也很多。例如:
??????? (1)由于對土壓力的作用缺少認識,采用不適當的回填基坑方法,而造成基礎位移或基礎裂縫。
??????? (2)對簡支梁和連續(xù)梁的基本概念模糊。如某單屋廠房為預制地梁,施工時用預制地梁的鋼筋現澆成連續(xù)梁,造成地梁在支座處附近出現裂縫。
??????? (3)對預制構件使用和施工時的受力區(qū)別認識不清。如預制樁使用時為受壓構件,施工中為受彎、壓彎、拉彎構件,施工操作稍不注意,就易使樁開裂或折斷。其他如柱、屋架都有類似的問題。
??????? (4)對磚砌體在施工中的穩(wěn)定性認識不足,考慮不周。如山墻在大風或腳手架震動下倒塌。
??????? (5)對裝配式結構施工中的整體穩(wěn)定認識不足。如裝配多層框架接頭混凝土沒澆或澆后強度還沒達到要求,就施工上層結構而造成事故。
??????? (6)對懸挑結構的傾覆或折斷問題缺乏認識。常因拆模過早而發(fā)生事故。
??????? (7)對模板或支架的受力特點認識不足,造成模板工程結構方案不合理,安裝不當,剛度不夠,整體穩(wěn)定性不好,而造成樓板、頂板、大梁倒塌。
??????? (8)對施工中樓面超載要領不清或根本沒有,其主要原因還是對結構設計理論不太懂,對樓面設計活荷載沒有量的認識。因此,構件、材料隨意堆放,稍不注意就要出現超載的斷裂、倒塌事故。
??????? (9)腳手架或井字架設置不當。有的外腳手架和井字架失穩(wěn)倒塌;有的里腳手架的構造和布置不合理,造成樓板出現過大的變形和裂縫。
??????? (10)不懂得對施工現場原有建筑物的保護和采取保護措施。如有的在基坑開挖時,破壞了已有建筑的地基;有的采用人工降低地下水位方法,造成已有建筑地基下沉加大等。
??????? 3、管理問題
??????? 建筑工程質量事故有純技術問題造成的,但通過大量的事故調查研究和分析得知,絕大多數的事故的發(fā)生不單純是技術問題,還有技術管理問題和施工組織管理問題。具體表現為下列幾方面:
??????? (1)工地上缺乏熟練的、稱職的施工技術人員、管理人員,而且技術人員更換頻繁。
??????? (2)沒有建立各級技術責任制,技術工作沒有實行統一領導和分級管理,造成一些工作重復勞動,甚至出現一些無人管的真空地帶,而造成事故。
??????? (3)圖紙不經會審,倉促施工。例如,建筑圖與結構圖有矛盾,以及建筑結構方案與施工條件有矛盾等。如果這些矛盾沒有妥善解決就倉促施工,往往釀成事故。
??????? (4)對“施工組織設計”指導施工的認識不足或根本沒有,使施工組織設計成為應付檢查和對付上級的材料。因此,施工中沒有將經過推敲和反復對比而確定下來的施工方案和各種有效的施工技術措施加以實施和落實。
??????? (5)技術交底不認真或交底不清,如在采用新結構、新材料、新技術和新的施工方法時,不進行必要的技術交底,也容易造成事故。
??????? (6)施工順序錯誤。例如,靠得較近的相鄰基礎,不是先做深基礎,而造成開挖深基礎時破壞淺基礎的地基等。
??????? (7)未經設計同意,亂改設計。例如,柱與基礎連接節(jié)點、梁與柱連接節(jié)點任意施工,改變了原設計的鉸接或剛接方案。
??????? (8)不按有關的施工及驗收規(guī)范施工。如現澆結構中不按規(guī)定位置和方法留設施工縫等。
??????? (9)不按有關的操作規(guī)程施工。很多破壞的磚柱、磚垛,破壞的主要原因之一就是砌筑質量不好,上下通縫,包心砌筑,砂漿強度不夠。檢查中發(fā)現破壞面都在通縫和內外包心處。
??????? (10)沒有按規(guī)定對進場材料和制品進行檢查驗收。鋼筋進場不按規(guī)定抽樣見證試驗,造成錯用。
??????? (11)在建筑工程整個施工過程中,缺乏操作、試驗和測量等方面的監(jiān)督或者監(jiān)督不嚴。
??????? (12)季節(jié)性措施不力。冬施混凝土養(yǎng)護,有時不進行嚴格的熱工計算而單憑經驗或測溫不及時、不準確都可能使混凝土受凍而強度遭破壞等。
??????? (13)土建與各專業(yè)施工隊伍之間配合協作不好。例如,裝配式建筑施工中,有些大而剛度差的構件,只考慮了預制方便,使運輸、安裝困難而造成事故等。
??????? (14)沒有認真進行中間交接的質量檢查驗收工作。例如,基坑(槽)開挖前,不對測量放線進行復查;基礎施工前,不認真驗槽等。
??????? (15)出了事故后,不認真調查事故的全部情況,沒有認真分析事故產生的原因和進行必要的計算,就匆忙處理,往往是治標不治本。例如,現澆混凝土結構表面出現蜂窩麻面后,不調查分析,就用水泥砂漿抹涂,而給結構留下嚴重缺陷。
??????? (16)出了事故后,不按照“四不放過”(事故原因不清不放過,事故責任人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沒有防范措施不放過,事故責任者沒有處理不放過)的原則總結經驗教訓,而是“事過境遷”,無案可查,使類似事故重復發(fā)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