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壓機(包括貯氣罐),要嚴格按照《壓力容器監(jiān)察規(guī)程》的規(guī)定,進行定期檢查和做耐壓試驗,校正安全附件。
特別要防止貯氣罐本體因出氣管故障使基礎地腳松動產生疲勞裂紋;防止貯氣罐本體和灌氣接觸或接近腐蝕性氣體及液體;防止罐內積存廢油和污水產生嚴重腐蝕所發(fā)生的爆破事故。
為了保證空氣機所產生的壓力控制在規(guī)定的范圍內,整個空壓機系統上的安全裝置必須齊全完好和靈敏可靠。
1 設備檢查
1.1 站房的位置、建筑與結構。
1.1.1 避免靠近散發(fā)爆炸性,腐蝕性有害氣體及粉塵的場所,并位于上述場所全年風向最小頻率的下風側。
1.1.2 站房與建筑物、構筑物的最小間距應符合如下規(guī)定:
1) 與露天堆煤場和散發(fā)塵埃的場所距離應大于或等于50m。
2) 與乙炔站和煤氣站距離應大于或等于20m。
3) 與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物距離應大于或等于50m。
4) 與廠外鐵路中心線距離應大于或等于50m。
5) 與廠內鐵路中心線距離應大于或等于10m。
6) 與廠外公路路面邊緣距離應大于或等于15m。
7) 與廠內路面邊緣距離應大于或等于5m。
1.1.3 空氣壓縮機站屬戊類生產建筑物,當單臺機組容量不大于20m3/min時,應采用不低于四級耐火等級的建筑;大于20m3/min時,應采用不低于三級耐火建筑。
1.2 站內的布置
1.2.1機器間的空壓機布置,其通道寬度應不小于有關規(guī)定。
1.2.2 站房內設備和輔助裝置的布置以及與毗連其它建筑物的布置,均應不影響站房的自然通風和采光。站房的門窗向外開。
1.2.3 站內一般不貯油料,若要存放,中、小型站房可存放一周的用油量,大型的站房應設單獨油料庫,但不超過300kg。
1.2.4 貯氣罐的基礎應高出地平面,相鄰的兩貯氣罐之間的凈距不小于1m。立式貯氣罐與機器間外墻的凈距不小于貯氣罐高度的一半。
1.2.5 站內外管道漆色可按照鄂Q/LD83—84《冷作、焊接車間的安全要求》中表7的規(guī)定,并畫出介質流動方向。
1.3 空壓機
1.3.1 空壓機生產必須是經勞動部門批準的產品,并有合格證和技術資料。
1.3.2 機身、曲軸箱等主要受力部件嚴禁有影響強度和剛度的缺陷,并無棱角、毛口,所有的緊固件及地腳螺母等必須擰緊,并有防松措施。
1.3.3 空壓機必須有字跡清晰的銘牌和安全、潤滑、指示標志。
1.3.4 安全裝置
1.3.4.1 壓力表包括油壓表、水壓表、氣壓表
1.3.4.1.1 凡一、二級氣缸排氣氣壓,儲氣罐氣壓,空氣機組傳動機構潤滑處應裝壓力計。吸氣過濾器后面氣壓,空氣機組冷卻水進水口處應裝壓力表。
1.3.4.1.2 壓力表精度不低于2.5級。液壓表量程為額定工作壓力的1.4~2倍,氣壓表為額定工作壓力的1.5~3倍,表盤直徑不小于100mm,卸壓和指針應回零位。
1.3.4.1.3 壓力表刻度盤應標明最高壓力警界紅線且鉛封。
1.3.4.1.4 壓力表裝于容器本體,表與本體間裝有三通旋塞,且垂直裝于管段上。
1.3.4.2溫度計
1.3.4.2.1 凡一、二級氣缸進氣,二級氣缸排氣,空氣壓縮機組傳動機構潤滑油應裝溫度計。冷卻水總進水管,空氣壓縮機組冷卻排水處應裝溫度計。
1.3.4.2.2 溫度計應清晰可靠,符合設備運行要求,嚴防超溫。
1.3.4.3 安全閥
1.3.4.3.1 凡一、二能冷卻器、油水分離器、貯氣罐、壓縮機與切斷閥門之間等應裝安全閥。
1.3.4.3.2 安全閥啟動時所能通過的流量,必須大于空壓機的排氣量,且啟閥靈敏可靠。
1.3.4.3.3 安全閥應垂直安裝在容器本體或管道氣相界面位置,且有鉛封。
1.3.4.4 空壓機組旁應裝設緊急停車按鈕保護裝置。
1.3.4.5 外露的聯軸器、皮帶傳動裝置等放置部位必須設置防護罩或護欄。
1.3.4.6 電氣設備符合安全要求,接地電阻小于或等于4Ω,避雷接地電阻小于或等于10Ω。
1.3.4.7 檢查和修理所用的移動式和固定式局部照明燈具,其電壓應不大于36V。在貯罐內或空壓機的金屬平臺上使用的手提燈,其電壓不超過12V。
1.3.4.8 使用高壓供電的同步電動機周圍應有木質欄桿,高壓開關柜的操作外應備橡皮絕緣墊,耐壓橡皮手套及絕緣工具。
1.3.4.9 站內的地溝應補設蓋板,高出地面2m以上的固定操作平臺、站外的冷卻水池等均須設置高度不低于1050mm且結構牢固的防護欄桿,其下部有不小于150mm的底護板。
1.3.5 根據空壓站所在環(huán)境的塵埃條件,空氣壓縮機的吸氣系統必須裝過濾裝置。
1.3.6 空壓機吸氣系統的進氣口,在室外應有防雨裝置。
1.3.7 二級氣缸和面必須設有二級空氣冷卻器,不得將未經冷卻的空氣直接送入貯氣罐。
1.3.8 空壓機與貯氣罐之間必須設有油水分離器,各壓縮機不宜共用冷卻器,油水分離器和儲氣罐。
1.3.9 在貯氣罐的進口處,必須設有止回閥和截止閥。
1.3.10 空壓機和貯氣罐之間不宜裝切斷閥門,如裝設時,壓縮機與切斷閥門之間必須裝設安全閥。
1.3.11 每臺壓縮機的二級空氣輸出管道口必須設有單獨旁通閥,其排出口必須設在室外安全處。
1.3.12 空壓機與貯氣罐之間裝止回閥,壓縮機與止回閥間宜裝放散管。
1.3.13 貯氣罐與供氣總管之間,應裝切斷閥門。
1.4 壓縮空氣管道
1.4.1 壓縮空氣管道應采用鋼管。切斷閥門的直徑大于50mm時,應采用閘閥。
1.4.2 壓縮機空氣管道的連接,除與設備,閥門等處用法蘭或螺紋連接外,應用焊接。
1.4.3 廠(區(qū))埋地、架空敷設的壓縮空氣管道與建筑物、構筑物、交通線路、架空導線及其它架空和埋地管線的水平、交叉凈距等,均應符合TJ29—78《壓縮空氣站設計規(guī)范》的規(guī)定。
1.5 給水和排水
1.5.1 水冷系統必須暢通,不得有內泄外漏現象。
1.5.2 水質應符合PH值6.5~9.5之間,混濁度不大于100mg/L,含油量不大于5mg/L,有機含量不大于25mg/L。
1.5.3 活塞式空氣機冷卻水入口處的給水壓力不大于20N/cm2,不小于7N/cm2(表壓)
1.5.4 冷卻水供給溫度不高于30℃排水溫度不高于40℃。
1.5.5 空壓機的排水管必須裝設漏斗或水流指示裝置。
2 行為檢查
2.1 一切防護裝置和安全附件應處于完好狀態(tài),否則不得開車。
2.2 機器在運轉中或設備有壓力的情況下,不得進行任何修理工作。
2.3 嚴禁超壓。
2.4 運轉中有異聲、氣味、振動或發(fā)生故障,要立即停車修理。
2.5 嚴格執(zhí)行外來人員登記制、運行記錄交接班制和操作規(guī)程。
2.6 選用潤滑油,其閃點必須高出空壓機排氣溫度40℃以上。
2.7 油水分離器及貯氣柜的油水必須及時清除。
2.8 貯氣罐及其與空壓機的連接管內部的油垢必須認真清洗。
3 作業(yè)環(huán)境
3.1 站內必須設置廢油收集器以防環(huán)境污染。
3.2 站內噪聲不應超過85dB(A),若超過時,可采取消音、隔音或戴護耳器。
3.3 站內照明度不低于30lx。
3.4 排放的廢油、廢水應符合GBJ4—73《工業(yè)“三廢”排放標準》規(guī)定。
3.5 機房內不準放置易燃易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