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確?;厥沾笮驮O備過程中的運輸安全,特制定如下安全技術措施:
一、所有參加施工人員必須認真聽取措施貫徹,并簽字備案,凡喝酒或精神不振者嚴禁參加施工。
二、回收前,施工負責人要與調度室聯系,經調度允許后,方可開始施工。
三、回收前,施工負責人必須安排一名有經驗的老工人對運輸路線進行檢查,測量運輸路線最低處的高度和最窄處的寬度,并且高度和寬度必須大于所要回收設備的高度和寬度;檢查斜坡軌道“一坡三擋”裝置,確?!耙黄氯龘酢毖b置靈活可靠。
四、回收前,施工人員用φ28mm繩套從礦車輪軸穿過,并與鉤頭連接在一起,用3副φ28mmU型卡子固定牢固(打卡子時,必須是一正一反)然后戴好保險繩,回收時一次只準回收一臺設備。
負責人應先對信號系統檢查一遍,確保信號可靠。沿途可設專職人員觀察,發(fā)現問題及時停車,發(fā)信號觀察人員要躲在躲避洞或其它安全地方。
五、施工前,必須準備經試驗合格的對講機一套,施工負責人拿一個在絞車司機旁,另一個由跟隨下放設備的人員拿著,在下放過程中,若有異常情況,則可用對講機要求立即停車,待處理完畢后,再進行運輸。
六、設備在下放(上提)過程中,必須有一名施工人員跟隨,且人員必須站在設備的后方(前方),速度不得超過0.2m/s。
七、設備在下放(上提)過程中,絞車司機注意力必須集中,且是一人操作,一人監(jiān)護。
八、施工負責人在絞車房內必須時刻關注深度指示器的運行情況,并與跟隨下放(上提)設備人員時刻保持聯系。
九、軌道底信號工要精力集中,當設備下放(上提)到停車位置時,必須按照施工負責人的要求打點,打點要迅速、準確。
十、絞車司機必須聽清信號后方可開車,但開車速度不得超過0.2m/s。
十一、施工負責人在施工進行中,要注意施工人員的安全,嚴格按施工措施進行施工,防止意外發(fā)生。
十二、施工結束后,施工負責人向隊值班和調度室匯報。
井口、井底信號工要切實負起責任,嚴防其它人員進入井筒。嚴格執(zhí)行“開車不行人,行人不開車”制度。
過彎道及道叉處要防止掉道和翻車,變坡點要現場采取措施,防止翹起掉道。
若遇掉道情況,需與信號工聯系好,才能處理,處理人員只能站在車上方處理作業(yè),并且保證在鋼絲繩受力張緊情況下進行,以防止鋼絲繩突然傷人 。
起重按有關規(guī)程執(zhí)行,井筒中起吊要對懸掛點加強支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