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單位為滿足施工生產的需要,根據所施工的各單位工程的特點,為各單位工程配備的垂直運輸工具為:教學樓QTZ40、QTZ31.5自升式塔式起重機各一臺,實驗樓QTZ40型自升式塔式起重機一臺,辦公樓QTZ31.5型自升式塔式起重機一臺,圖書館QTZ31.5型自升式塔式起重機一臺。QTZ40型自升式塔式起重機設備自重為10噸,QTZ31.5型自升式塔式起重機設備自重為8噸。
根據實際需要,自升式塔式起重機基礎設計方案如下:
1. 吊車基礎平面位置設置在滿足各單位工程施工需要的最佳位置,詳見各工程施工組織設計中的總平面布置圖;
2. 吊車基礎頂面標高低于各工程的設計室外地坪,以不影響后續(xù)工程和場區(qū)規(guī)劃;
3. 教學樓吊車底面落于地質報告中的強風化砂巖層上,地基承載力500千牛/平方米,已經滿足設備自帶的基礎圖中的要求。實驗樓、辦公樓、圖書館吊車基礎底面落于地質報告中體現的第二層粉質黏土上,地基承載力140千牛/平方米,不滿足設備自帶圖紙說明的要求,須將基礎尺寸加大。具體形式:教學樓按設備自帶的基礎施工圖施工,實驗樓、辦公樓、圖書館吊車基礎按重新驗算加大后的基礎設計圖施工。
4. 由于本工程工期要求緊,我單位在吊車基礎混凝土中摻加占水泥投量2.5%的JD-8型超早強劑,以便能提早安裝并使用垂直運輸設備,保證工程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