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4706《家用和類似用途電器的安全》由若干部分組成,第1部分為通用要求,其他部分為特殊要求。
本部分應與GB 4706.1-2005《家用和類似用途電器的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配合使用。
本部分代替GB 4706.68-2003 《家用和類似用途電器的安全 住宅用垂直運動車庫門的驅動裝置的特殊要求》。
本部分適用額定電壓不超過250V電時鐘的安全
本部分與GB 4706.68-2003 的主要差異如下:
——本部分第1章注106中適用范圍增加了自動驅動裝置。
——本部分的第2章為規(guī)范性引用文件。GB 4706.68-2003該章為空章。
——第3章定義刪除了內置防夾保護系統(tǒng)和非內置防夾保護裝置的定義,增加防夾保護系統(tǒng)定義;
3.103增加自動驅動裝置定義。
——本部分的第5章為試驗的一般條件。GB 4706.68-2003該章為空章。
——7.1中額定負載修改為額定輸入功率;7.12中增加自動驅動裝置警告標識;7.101中對于自動驅動裝置應增加相應的標識內容;7.104增加對由用戶安裝的驅動裝置的標識要求。
——11.7增加分別對連續(xù)運動和自動驅動裝置運行要求。
——增加15.1.1和15.1.2。
——增加19.10和19.101。
——第20章修改了20.102~20.108,20.110。
——第22章修改了22.103~22.104;22.106~22.108。
——修改了圖101和圖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