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機具長期停用,使用前必須進行電氣和機械性能的檢查。
2.使用時將鉆頭頂在工作物上,然后搬動開關,以免只旋轉不沖擊。
3.本機具鉆孔不宜用力推進,應盡力作到操作平穩(wěn),用力適宜。
4.連續(xù)使用時如發(fā)現機具過熱(機殼達70°以上),應暫停使用,注以適量潤滑油,并經檢查確認無故障后方可繼續(xù)使用。
5.電動機滾動軸承,定期累計工作30小時清洗加油一項。
6.變速機構全部齒輪與軸承,定期30小時清洗換油一次。
7.沖擊機構,定期4小時用油槍往注油杯注油一次。
8.電刷磨損到5毫米時,應及時更換新的電刷。
9.當電機轉數及火花發(fā)生異常變化,應及時檢查排除故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