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般規(guī)定
第1條 必須持合格證上崗操作,無證不準上崗工作。
第2條 工作人員應熟悉《煤礦安全規(guī)程》、《煤礦機電設備完好標準》中的有關規(guī)定。
第3條 上崗工作時,必須穿戴齊全勞動保護用品。
二、準備工作
第4條 準備所用的材料、工具等。
第5條 熟練掌握電烘箱的原理、性能、操作要領和規(guī)定要求。
三、操作
第6條 使用起重工具時,應先檢查手動葫蘆、三角架、起重架、卡子、繩套等工具強度是否符合要求,起吊工具應牢固可靠。
第7條 使用前,先停下烘箱的電源,仔細檢查箱內的線路、電熱棒、瓷座、溫度探頭等部位的連接,是否完好、可靠,否則不允許使用。
第8條 放置或拿取箱內的待修設備時,嚴禁帶電作業(yè)。進出電機或其他設備時,必須停下烘箱的電源。烘箱內無設備時,不允許送電。
第9條 按照不同待修設備的要求,使用符合性能要求的合格原材料及配件,并設置相適應的烘箱溫度。
第10條 浸漆時,要緩慢地倒入,待浸到規(guī)定的時間時,再慢慢放掉絕緣漆,并用桶接住絕緣漆。只有在所修設備,基本上不滴落漆時,方可允許設備進入箱內。如絕緣漆滴落所修設備周圍時,必須將該漆處理凈后,方可允許將設備進入烘箱內。
第11條 若烘箱出現(xiàn)故障,或聽到烘箱內有異常聲音時,要立即停下烘箱電源,經專業(yè)合格人員查明原因,處理事故恢復正常后,方可允許使用。
四、工作結束
第12條 工作結束后,要把烘箱的電源停下來,電源控制箱的操作旋鈕打到零位。
第13條 及時清理工作現(xiàn)場的雜物,保持較好的工作環(huán)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