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金屬結構安裝工除遵守本規(guī)定外,應遵守《水利水電工程金屬結構與機電設備安裝安全技術規(guī)程》的相關規(guī)定。
3.金屬結構件或設備應存放在堅實的基礎上,并應墊平放穩(wěn)。
4.設備開箱后,應將箱板上的釘子拔出或打彎,并堆放到指定的地點。構件拼裝,應墊平放穩(wěn),不得用腳踩撬杠施力。在可能滾動或滑動的物體前方不得站人。
5.構件或設備吊裝到基礎就位時,作業(yè)人員身體各部位不得探入其接合面,取放墊鐵時,手指應放在墊鐵的兩側。
6.構件或設備吊裝就位松鉤前,應墊實或支撐牢固。
7.設備組裝連接螺栓時,不得用手插螺栓孔,應用尖頭穿桿找正,然后穿螺栓。打過眼沖時,沖子穿出的方向不得站人。
8.施工用的吊籃應牢靠方便,鋼絲繩的安全系數(shù)應大于14,禁止使用麻繩或尼龍繩作吊繩。
9.高處作業(yè)時,應系安全帶,并檢查腳手架,跳板的搭設是否牢固。作業(yè)人員不得在腳手架上爬行。
10.作業(yè)人員在爬梯上行走時,應手扶扶欄。
11.在坑,洞,井內作業(yè)應保持通風良好。井口應設保護網(wǎng),并指定專人看護。
12.檢查密封構件或設備內部時,應使用安全行燈或手電照明,嚴禁明火照明。
13.采用壓碼對縫,使用大錘時,嚴禁戴手套操作,錘頭甩落方向不準站人。
14.金屬結構設備上臨時焊接的吊耳,腳踏板,爬梯,欄桿等構件應檢查,確認牢固后方可使用。工作中使用的千斤頂及壓力架等應拴系或采取其他防墜措施。
15.閘門在起吊前,應將閘門區(qū)格內以及邊梁筋板等處的雜物清掃干凈。嚴禁在立起的閘門上徒手攀登。
16.閘門進行啟閉試驗時,起吊范圍及下方,除測量人員外嚴禁站人,測量人員也應站在安全的地方。
17.金屬結構設備各轉動部分的保護罩不得任意拆除。用酸,堿液體清洗管路時,應穿戴防護用品,酸堿液體應妥善保管,并應明顯標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