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國家安監(jiān)總局機關(guān)服務(wù)中心委派,在西郊賓館管理工程的副總經(jīng)理邢廣勝,因涉嫌收取工程公司52萬元回扣,昨日在海淀法院受審。
檢方指控,邢廣勝共在兩個工程中受賄,第一次受賄17萬元,第二次受賄35萬元。
給邢廣勝行賄35萬元的裝修經(jīng)理馮某說,得知西郊賓館在招標裝修工程,他找到邢廣勝表示想中標,并說會給邢好處費,當時邢廣勝笑了笑。隨后,他保證給邢廣勝工程款10%的回扣。工程的標底確定后,邢廣勝用短信告知他。開標后,他以350萬元中標。
馮某說,后來,他分5次將35萬元現(xiàn)金送給了邢廣勝。
昨日庭審中,邢廣勝稱不記得收了馮某多少錢。
邢廣勝有一筆49萬元的款項被凍結(jié),他在法庭上說這不是受賄款,而是包括妻子收入在一起的家庭生活款。
邢廣勝的受賄款分文未退,他表示愿意退還,但經(jīng)濟條件實在不行。他稱妻子剛剛做了大手術(shù),母親也需要吃藥,孩子還需要上大學。
“我到馬來西亞賭博把受賄款都輸光了。”邢廣勝法庭上說,他只記得當時是玩牌輸?shù)舻摹?/p>
公訴人說,邢廣勝的案件是典型的商業(yè)賄賂案件,這在房地產(chǎn)、工程等項目中屬于潛規(guī)則。
此案未當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