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 作 地 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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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作 時 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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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工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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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工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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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危險點控制措施
1、裝卸、運輸電纜盤時,應有防止在車上滾動的措施,線盤上的電纜端頭應固定好,嚴禁將電纜盤從車上直接推下。
2、敷設電纜時,事先應將電纜溝及夾層內(nèi)雜物,積水清理干凈。展放電纜時必須有明確的信號,統(tǒng)一指揮、統(tǒng)一行動,不得盲目蠻干。
3、在高處敷設電纜時,應有高處作業(yè)措施;直接站在梯式電纜架上時,應核實其強度。強度不夠時應加固,嚴禁攀登組合式電纜架或吊架。
4、進入帶電區(qū)域內(nèi)敷設電纜時,應取得運行單位同意,辦理工作票,采取安全措施,并設監(jiān)護人。
5、電纜通過孔洞、管子或樓板時,兩側(cè)必須設監(jiān)護人,入口側(cè)應防止電纜被卡或手被帶入孔內(nèi),出口側(cè)的人員不得在正面接引。
6、電纜拐彎處,施工人員應站在電纜外側(cè)。
7、敷設電纜時,臨時打開隧道孔應設遮欄或標志,完工后立即封閉。
8、不得在電纜上攀吊或行走。
9、電纜穿入帶電的盤內(nèi)時,盤上必須有專人接引,嚴防電纜觸及帶電部位。
10、電纜敷設完畢,端頭應妥善處理,以免妨礙通行或絆倒行人,浸油電纜端頭必須密封以防受潮。
二、防范事故類別
1、物體打擊
2、觸電和高處墜落
3、其他傷害、
三、危險點控制補充措施
四、現(xiàn)場執(zhí)行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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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發(f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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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作
負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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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 全
監(jiān)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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