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底內容:
1、起重指揮應由技術熟練、懂得起重機械性能的人員擔任。指揮時應站在能夠照顧到全面工作的地點;
2、80噸以上的設備和構件,風力達五級時應停止吊裝;
3、所有人員嚴禁在起重臂和吊起的重物下面停留或行走;
4、使用卡環(huán)應使長度方向受力,抽銷卡環(huán)應預防銷子滑脫,有缺陷的卡環(huán)嚴禁使用;
5、起吊物件的鋼絲繩如有扭結、變形、斷絲、銹蝕等異?,F(xiàn)象,應及時降低使用標準或報廢;
6、用卡子連接繩套時,卡子不得少于三個,應將有壓板的放在長頭一面;
7、使用二根以上繩扣吊裝時,繩扣間的夾角如大于100度,應采取防止滑鉤等措施;
8、用四根繩扣吊裝時,應在繩扣間加鐵扁擔等調節(jié)其松緊度;
9、禁止人員跨越鋼絲繩和停留在鋼絲繩可能彈及的地方;
10、起吊物件,應合理設置溜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