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預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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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出采取的注意事項,如工作區(qū)清空等用火作業(yè)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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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查工作區(qū)域的安全提出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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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查作業(yè)區(qū)域的安全工作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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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員/工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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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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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部分由分析人員填寫
氣體取樣: 由
在
日期:
檢測結果:可燃氣體:
有毒氣體:
分析日期 年 月 日
分析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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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業(yè)簽發(fā)條件(必須在作業(yè)之前滿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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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火安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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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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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用火設備內部的物料清理干凈,蒸汽吹掃或水洗合格,達到用火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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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斷開與用火設備相連的所有管線,如盲板( )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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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用火點周圍(最小半徑15米)的下水井、地漏、地溝、電纜溝等以清除易燃物,并已覆蓋、鋪砂、水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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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罐區(qū)內用火點同一凹溝內和防火間距內的油眼不得脫水作業(y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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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高處作業(yè)(2米以上)須采取防火花飛濺措施,大于5級風時停止用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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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清除用火點周圍易燃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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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火單位負責人意見:
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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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電焊回路線應接在焊件上,地線不得穿過下水井或與其他設備搭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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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乙炔氣瓶(禁止臥放)、氧氣瓶與火源間的距離不得小于1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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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火單位安全部門意見:
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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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動火現場備蒸汽帶( )根,滅火器( )個,鐵楸( )把,石棉布( )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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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其他安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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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領導意見:
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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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火結束驗收: 驗收人: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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