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船長是船上總負責人,船上任職的船員必須服從船長的指揮。
2、船舶開航前,船東必須按《最低安全配員證書》要求,配備足夠相應等級的合格船員,并辦理任職手續(xù)。
3、遵守船舶管理制度和值班制度,按職責分工管理船舶設備。
4、所有船舶必須在船舶計劃開航前回到船上,做好開航前的各項工作。
5、當班船員必須履行崗位職責,嚴格執(zhí)行值班制度,遵守航行規(guī)章。
6、當班駕駛、輪機要認真詳細填寫《航行日志》和《輪機日志》。
7、船員休假或離船必須經(jīng)船長同意批準,船長考慮船員休假時,應同時確保船舶的配員符合《最低配員證書》的要求,滿足船舶安全航行條件。
8、船長每月組織船員進行消防、救生、防污等應變演習,演習后進行總結,查找不足,并詳細地記錄在《航行日志》中,不斷提高船員的安全意識和應變能力。
9、船員必須每年不少于一次參加公司舉辦的船員培訓班,更新水上交通安全知識,不斷提高操縱技能。
10、船員應認真主動配合公司人員和海事人員對船舶進行安全檢查,對檢查中發(fā)現(xiàn)的問題及時進行整改,消除安全隱患,以策安全。
11、船東應為船員辦理保險,消除船員后顧之憂。
12、船員不許在船上進行睹博、吸毒等非法活動。
13、未經(jīng)船東或船長批準,無證人員一律禁止上船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