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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投入問題初探

作者:周衛(wèi)紅  
評論: 更新日期:2008年03月07日

摘 要:用安全經濟學觀點,參照歐美發(fā)達國家及國際勞工組織等的研究成果,闡述了安全生產的
經濟含義、安全成本、安全效益、安全產出及幾個安全費用間的關系。
關鍵詞:安全投入;安全成本;安全效益
引 言

為了保證國有企業(yè)改善勞動條件的資金,國務院曾于1979年規(guī)定“企業(yè)每年在固定資產更新和技術改造費用中提取10%~20%用于改善勞動條件”。1993年新的會計制度實行后,取消了這一規(guī)定。但新的財務制度規(guī)定“企業(yè)在基本建設和技術改造過程中發(fā)生的勞動安全措施有關費用,直接計入在建工程成本,企業(yè)在生產過程中發(fā)生的勞動保護費用直接計人制造費用”。新制度使勞動安全措施經費不受任何比例限制,拓寬了費用來源。但事實上,近年來由于各種原因,企業(yè)實際用于安全措施上的經費卻相對減少。

筆者認為,這其中的一個重要原因是企業(yè)管理者對安全的經濟含義、安全投入、事故成本等基本概念及其相互之間的關系認識不足。筆者就這些概念談談自己的認識。
1 安全生產的經濟含義

任何生產經營活動的安全至少在兩個方面突顯出其經濟意義:第一,安全管理通過防損、減損而直接產生經濟利益,因為事故造成的損失最終體現在生產/工程成本方面。第二,安全管理在維持生產/工程過程(經濟增值過程)正常運行的過程中,保障了生產力的諸因素,調節(jié)了生產關系,更為重要的是,保護和激發(fā)了勞動者的創(chuàng)造力,從而間接地發(fā)揮了社會效益的增值作用。

計算安全的“防損/減損”效益并不容易。因為一方面損失受到機會因素的影響,另一方面,即使在事故發(fā)生后,只有少部分損失是可以估算的,而大部分損失是難以估算的(例如事故處置的全部費用、信譽損失、精神損失等)。但是從另一個角度來看待這個問題:如果用持續(xù)改進的標準進行測量,可以利用事故記錄與安全目標之間的差距來建立相對的概念。

要直接計算安全管理在維持生產過程中所創(chuàng)造的效益也是困難的,因為安全管理所產生的效益增值體現于生產流程的產出,而生產流程的產出不僅受安全的影響,而且受眾多其他因素的影響;而要從中將安全管理所產生的增值分離出來,則是不現實的。但是,可以從另一個角度來看待這個問題,即如果視原材料、生產工藝和人工等生產因素為生產活動的必備常數,則生產流程的產出(或經濟增值的產出)則可視為是安全變量的函數。如果安全因素對經營活動起著決定性作用,那么“因安全管理所產生的效益增值”就可以認為近似等于生產活動的產出,例如發(fā)電廠就是這樣的企業(yè)。
從理論上說,安全管理的經濟效益(簡稱安全效益)(E)應等于安全產出(Y)與安全成本(C)之比。
由于定量確定安全產出是困難的,那么可以通過確定安全成本來測量安全效益。由此可見,深入認識安全成本的內涵是十分必要的。
2安全成本

參照歐美發(fā)達國家、國際勞工組織(1LO)及國內安全專家的研究成果,安全成本可看成由“預防費用”和“事故費用”兩大部分組成。其中,預防費用包括:固定預防費用、特殊的預防費用和變動的預防費用;事故費用包括:保險費用和非保險費用。安全成本的結構如圖1所示。

雖然專家學者對于構成安全成本各個子項的內容的看法不盡相同,但對其主要成分的識別則基本上是一致的。
2.1 預防費用
2.1.1 固定的預防費用
固定的預防費用包含以下主要費用:

(1)建立和維護“安全生產條件”的費用即為保障生產設施、生產資料、生產環(huán)境和場所、生產工具的安全性能符合標準所需的費用。
 (2)員工健康和勞動保護費用,即用于維護職工身心健康、職業(yè)病防治、勞動保護方面的費用。
 (3)安全管理費用,包括安全職能部門的工資、安全培訓、檢查、咨詢、規(guī)章制度建設、宣傳教育、安全獎勵等費用。

 (4)應急處置費用,即用于為了降低、限制、處理事故后果而預先準備的設施、設備、人員組織等所需的費用,以及應對危機的專項備用金。
2.1,2特殊的預防費用
特殊的預防費用包含安全生產條件的改造費用。
2.1,3變動的預防費用
變動的預防費用包含即時的安全生產條件的改進費用和即時的安全整改管理費用。

從預防費用的子項可以看出,固定的預防費用是最基本的安全投入,特殊的預防費用是周期性的,且以項目為基礎的安全投入,而變動的預防費用與日常的安全狀況有關,狀況越符合要求,即時費用則越低,反之費用越高。
2.2 保險費用
2,2.1 工傷保險費用

 購買工傷保險是法律強制性要求。國務院2003—04—27頒發(fā)的《工傷保險條例》規(guī)定,“任何用人單位都必須為員工(事實用工關系的人員)購買工傷保險,從而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yè)病的職工獲得醫(yī)療救治和經濟補償,促進工傷預防和職業(yè)康復,分散用人單位的工傷代價?!?BR> 2.2.2財產保險
 
購買財產保險不是法律強制性要求,而是企業(yè)的出資人為了分散自己承擔的事故財產損失而購買的保險。通常,財產保險并不能覆蓋事故造成的所有財產損失,購買多少保險,保險的費率是多少,顯然與事故風險有直接的關系。常見的財產保險用于分散大型機械設備損失、火災、運輸事故和重要物資倉庫事故損失的風險。
顯然,對于某一個保險年度來說,保險費用是固定的,但是企業(yè)的安全業(yè)績會直接影響下一年度的保險費用。
2.3 非保險費用
2.3.1 額外補償費用

保險費用只能覆蓋部分醫(yī)療、康復費用和/或傷殘、傷亡補償費用。事實上,在人身傷亡事故的處置中還會發(fā)生許多額外的救護、補償費用,如非保險覆蓋的各種補貼、急救費用、照顧費用、喪葬費用、額外的撫恤費用或民事賠償費用等。
2.3.2事故處置費用
該項費用主要包括事故搶險費用(如動用的機具材料費用)和事故處置的人工費用。
2.3.3 財產損失費用

該項費用主要指財產保險賠償之外的損失費用,包括受損設施/設備的清理、修理、更換、報廢以及所涉及的材料、運輸、人工等所有費用。
2.3.4 生產損失費用

生產損失包括誤工、停工、減員、減產、停產帶來的一系列損失,表現為因損失員工工時而造成的生產損失和工資成本、生產流程中斷造成的生產損失,以及生產線停頓期間的維護費用和再啟動過程中的費用。
2.3.5 額外管理費用

額外管理費用包括招聘、培訓和使用替代者的費用,為減少或彌補生產損失而產生的加班費用,復產、復工的管理性工作費用,事故所引起的民事糾紛處理、行政處理和刑罰處理所涉及的費用。
2.3.6 無形損失

事故所造成的無形損失體現在社會、企業(yè)、個人三方面,如對區(qū)域性經濟和社會穩(wěn)定的影響,對環(huán)境和公眾安全的影響,對企業(yè)內部勞動關系、商譽和形象的影響,以及對與之相關的市場和發(fā)展機遇的影響等。而最直接的無形損失是受傷亡者本人的生命價值、生活質量、精神和肉體所承受的痛苦,以及對其家庭造成的長期的、甚至是永久性的精神創(chuàng)傷。
顯而易見,非保險覆蓋的費用是事故成本的主要部分,也是生產成本的主要威脅,因為任何事故成本,最終將體現在生產成本中。

根據安全成本的分類和內容,我們可以將固定的預防費用、特殊的預防費用和事故的保險費用集合在一起,定義為狹義的“安全投入(1)”,將變動的預防費用和事故的非保險費用集合在一起,并將其倒數定義成狹義的“安全產出(Y)”,這樣,我們就可以定義出一個狹義的“安全效益(E)”,即E=IY。從這一公式中,可以根據安全業(yè)績的情況,調整I和Y,以獲得最佳的“安全效益”。例如,企業(yè)在某一年度既定的安全投人的條件下,安全管理的經濟性目標就是逐步減少“變動的預防費用”,力爭避免“非保險費用”,而后者是降低安全成本的核心目標。
3 幾個安全費用的關系
3.1 預防費用與事故費用的關系

理論計算和實踐統(tǒng)計揭示了安全投入中預防費用與事故費用的關系,即對某一個事故而言,預防該事故的發(fā)生所需要的費用是當事故發(fā)生后處理該事故所需費用的1/5。排除機會因素,可以得到明確的結論:預防費用的投入是最能產生安全的經濟效益的。

如果引申“零缺陷”質量成本的概念,由于“預防費用”大幅度提高了“一次成功率”,對安全來說,就是一項工作至始至終沒有發(fā)生事故,那么安全的成本就是零。
3.2 預防費用各科目之間的關系
在預防費用的科目中,應該依據安全科學所發(fā)現的規(guī)律確定投資的重點,這些規(guī)律包括:

(1)為確保產品的安全性,設計階段所花費的成本是建造階段的1/10,是使用階段的1/1000。這就是說,在設計階段的安全投入的經濟效益是最大的。這里的產品可以從具體的物件擴展到一個工作流程或一種管理機制。例如,對于建筑單位而言,以下的決策對施工的安全績效及其成本都起著決定性的作用:采購什么樣的施工機械、準備什么樣的現場施工條件、組織什么樣的施工隊伍、采用什么樣的施工方案等。

(2)安全與質量一樣,是要求每一個從業(yè)人員在每一道工序中都能符合既定的標準,而要使每一道工序中都能符合既定的標準,則從業(yè)者必須具有與其工作相符的技能和安全知識。因此,培訓方面的投入是安全投人的第2個必不可少的基礎性項目。
(3)勞動保護和工傷保險是免除、減輕事故后果的最后屏障和手段,是員工的基本權利,克扣這方面的投入是直接侵害人權的。
4 結束語

《安全生產法》為安全投入提供了法律保障。該法明確提出:生產經營單位必須在安全生產條件、勞動防護、安全生產培訓和工傷保險方面投入足夠的資金,對于因投人不足而導致事故的生產經營單位的決策機構、主要負責人、個體經營的投資人予以法律追究。

筆者認為,企業(yè)在遵守法律的前提之下,應積極開展安全成本的分析研究,結合本企業(yè)的實際情況,建立或推廣安全經濟學的實用方法,提高安全管理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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